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林注進董事,原任期為103/1/10~106/1/9,基於個人因素,請辭董事職務.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3年6月召開股東會時,補選董事.4.其他應敘明事項: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