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3/01/29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台灣)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通過(台灣)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背書保證作業 程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修正案(3)改選(台灣)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4)通過解除(台灣)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告係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依規定代重要子公司(台灣)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