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台灣高鐵: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甲種特別股股息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01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7/01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就聲請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人壽」) 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世華商銀」)請求給付特別股股息事件,訂於民國102年7月19日上午10時50分於該法院調解。(2)國泰人壽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49,452,055元,及自98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國泰人壽請求之金額為本公司發行甲種特別股自民國96年1月5日迄96年12月31日止之股息及遲延利息。(3)世華商銀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19,780,822元,及自98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世華商銀請求之金額為本公司發行甲種特別股自民國96年1月5日迄96年12月31日止之股息及遲延利息。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7月19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