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達科技(3491-TW):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18
2.增資資金來源:96年度盈餘及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5,400,0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86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4,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86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
壹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逾期未辦理者
,其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營運規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唯因本公司於配股(息)基準日前因員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利,造成本
公司配股(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配股(息)率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金額,按配股(息)
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及股東配股(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