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甲士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甲山林水立方建案,在臉書(facebook)網站刊載泳池搭配泳道,讓消費者誤以為泳池的空間配置可以提供住戶合法作為游泳池使用,而做成交易決定。
但根據公平會調查,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意見,該廣告表示「泳池」之空間,原經核准用途為「陽台」。如果要改為為游泳池使用,應依規定分割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及雜項執照,但是甲士林建設至今都尚未申請,事後也沒有變更的計畫。
公平會表示,該建案於廣告表示可作「泳池」使用,若是未經建管單位核准變更使用,有違反建築法令而遭查報拆除的風險,
公平會表示,銷售「甲山林水立方」建案廣告表示「泳池」的部分,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分別處甲士林建設100萬元、甲山林廣告公司6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