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聞網站TMZ今天刊出專訪洛克特(Ryan Lochte)的報導,洛克特對可能被逐出國家代表隊,甚或喪失奧運獎牌的懲罰,輕描淡寫。
洛克特表示對可能受到的懲罰「無話可說」,而美國奧會的任何決定,他都會逆來順受。
記者問洛克特,有沒有打算重新造訪里約,他回答「非常樂意。」但問他是否會出庭聆訊,洛克特則態度強硬地說:「我不會回去。」
里約遊客特別服務警局警長布勞內(Clemente Braune)25日接受巴西新聞網站G1訪問指出,洛克特必須親自出庭面對法官,否則將以缺席審判的方式進行。
布勞內指出,一旦被告被傳訊,無論出庭與否,刑罰都相同:因謊報刑案犯下誣告罪,可處1至6個月拘役,「就算被告不出庭,也可以進行審判。」
里約刑警結束調查後,將交付地檢署根據國際間的合作核發巴西法院傳票。洛克特必須親自出庭(或缺席)聆訊,不可以在美國應訊。
另1名美國游泳選手費根(James Feigen)也向里約警察的作不實供詞,但之前已與巴西法院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所以不會被警方起訴。
其他兩名美國游泳選手班特茲(Gunnar Bentz)和康格(Jack Conger)未隱瞞事實真相,已被警方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