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校方的說法,現年36歲的盧姓校車司機,去年12月到職,期間因多次遲到,且涉嫌於今年2月以言語騷擾女學生,經女學生投訴後,由學校召開校評會,今年2月17日予以解聘。
盧男於本月5日上午10時許前往學校,要求校方給付新台幣30萬元離職金,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校方未答應,雙方談判破裂,盧男竟拿出西瓜刀放在警衛室台前上。
盧男隨後騎機車離開學校,不久折返,在校門外點燃自製的汽油彈,朝校門內丟擲;汽油彈掉落在警衛室旁的道路上,爆炸起火,因當時是上課時間,無人員傷亡。
雖然盧男辯稱,他向學校要求離職金未果,他一時氣憤,才朝空地丟汽油彈,沒有要傷害任何人的意思。不過,檢方認為盧男的行為已涉及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今天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