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消防局指出,下午3時30分許獲報,頭份市八德一路一間加油站發生自焚火警事件,經派遣人車到場,將3名燒傷民眾送往為恭醫院搶救,所幸火勢並未波及加油站。
警方初步調查,張姓男子自備桶子到加油站,花46元買了約2公升95無鉛汽油後,隨即淋在身上,家屬趕到現場搶下他手上的打火機,但仍引燃火勢,導致男子及母親、姊姊均遭燒傷;加油站人員連忙持滅火器撲滅火勢。
3人到院時,急診室瀰漫汽油味,其中,男子全身約81%3至4度燒燙傷,有生命危險;姊姊雙手掌及左小腿2度燒燙傷,母親雙手掌2度燒燙傷。男子自焚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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