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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領隊違法闖南三段 警傳喚到案將函送

中央社/ 2017.03.20 00:00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0日電)張姓女領隊獨攀南三段,警方今天查出,張女違法闖多座山封閉的南三段,將依涉犯國家安全法,通知到案說明,並函送法辦。

自稱台中市雪玥花登山隊領隊的19歲張詠芸,獨自從花蓮縣瑞穗鄉入山,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她在東郡大山過夜時,在帳棚內升火導致燒毀,由於遇降雨又冷又濕,她擔心有失溫危險,昨天向南投縣消防局求助,並說明位於南投縣信義鄉本鄉山,最後由直升機救出。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保安科今天表示,張女申請攀登信義鄉西巒大山,卻用合法掩護非法,偷闖南三段路線,是標準的「申請A路線,卻偷走B路線」手法;花蓮縣警察局保安科則查無張女在花蓮縣路段的申請資料。

案發地為南投縣信義鄉,南投縣警察局信義分局長楊山明表示,根據國家安全法第5條,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人民入出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

楊山明說,張女申請攀登日期及地點與事實不符,明顯違法爬黑山,依國家安全法第7條,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楊山明說,警方今天寄傳喚通知書到張女台中市住處,她2週內須親自到信義警察分局說明、製作筆錄,後續檢具犯罪事實,依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新北市一支登山隊去年12月偷闖南三段,釀一名隊員摔死,此案也依違反國安法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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