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調查,竹聯幫月堂蘇姓堂主夥同3名核心成員和共犯2人,不但四處販賣毒品,還透過自家成立的酒店小姐經紀公司,要求小姐入公司均須簽訂契約,由公司高層按身材、顏值等評定等級,高等級小姐須簽高價位本票(小姐一定時間內不能離職、跳槽,始返還本票,以預防小姐短期離職或遭他公司挖走),最貴須簽逾新台幣10萬元本票,一般等級也須簽3萬元以上,不僅賺了毒品錢、小姐錢,更壓榨小姐。
警方發現契約內容甚至明訂「如小姐違約或離職後,從事與該公司所經營相同性質工作,須付賠償違約金新台幣20萬,絕無異議」等字樣,變相剝奪小姐自由工作權。
警方18日展開「靖城掃黑」勤務,在北市中山區、內湖區及高雄市逮捕蘇姓堂主等犯嫌,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強盜及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