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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狂打報案電話練肖話 苗縣首件送辦

中央社/ 2016.08.25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苗栗縣50歲饒姓男子自6月以來,撥打340通「110」電話,警方發現他不是報假案,就是胡言亂語,經勸阻不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成為修法實施以來縣內首例。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今天指出,家住頭份市的50歲饒姓男子,平常從事派遣清潔工作,從6月份起,只要沒有工作期間,就以手機撥打「110」報案電話,幾乎每次都胡言亂語、疑似喝醉酒,勤務中心員警屢次規勸,他也不聽,短短2個多月,共打了340通「110」,令警方不堪其擾。

苗栗縣勤務中心指出,饒男長期佔用「110」報案電話的行為,明顯有妨害公務之虞,同時影響其他民眾權益,進一步約談他到案說明。饒男竟表示,因為「怕警察太閒」,才會打「110」,甚至強調打電話時,神智都是「清醒」的。

警方8日將饒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罪責,函送苗栗地方法院簡易法庭進行裁罰,成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實施以來,苗栗縣首宗遭送辦案例。

苗栗縣警局指出,民眾若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依據6月新修訂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可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緩。

警方強調,「110」為緊急報案電話;苗栗縣亦置有簡訊報案專線0911-510-922,提供聽語障人士或不便使用語音報案時之輔助管道;另外,民眾也可使用智慧型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使用電話或視訊即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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