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兩名前任與現任里長,被檢舉涉嫌分別在民國99年至103年、100年至104年間,以區政管理費為名義,向某科技公司採購紅外線感應照明燈具。
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松山站今天持票前往里長辦公室、住處搜索後發現,採購這些燈具必須檢附裝設地點,但申報的地址不是有錯誤、幽靈地址,就是重複申請,且每次都用「新增」而非「修繕」名義,疑有核銷不實之嫌。
檢方表示,初步統計2名里長的申請費用共約40萬元。今天以被告身份約談2名里長及其餘相關人到案說明,全案預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晚間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