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一間泰式料理店工作的26歲泰籍男子,今年3月間起涉嫌在料理店的房間及倉庫內,與吳姓老闆的泰籍妻子發生多次關係,4月30日吳姓老闆撞見妻子與泰籍員工衣衫不整,跟泰籍員工打了起來,吳男被打傷,怒控泰籍員工通姦及傷害罪。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當日吳姓老闆準備載妻子外出採買食材,妻子稱說要到店裡面拿東西,卻遲遲沒出來,吳男不耐煩進入店內查看,卻發現妻子衣衫不整與泰籍員工共處一室。
吳姓老闆怒沖沖質問時,與泰籍員工發生爭執及互毆,吳男被打傷,事後驗傷控告泰籍員工傷害,並對妻子與泰籍員工提出通姦告訴。
檢方調查時,吳妻供稱泰籍員工威脅她若不跟他做愛,就不做事,她害怕缺人手,為了店內的生意才同意發生性關係,經丈夫原諒撤回告訴;至於泰籍員工也坦承吃老闆睡老闆娘,因吳男堅持提告,檢察官偵結依通姦、傷害等罪嫌將泰籍員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