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今天說,電信偵查大隊獲報有嫌犯經營比特幣洗錢中心,經查,陳男等人涉嫌,陳男去年6月間曾擔任車手,分別在苗栗縣、新竹市等地提領贓款。
警方查出,陳男原是「偽造銀聯卡提領集團」旗下車手,因集團遭破獲,轉型擔任洗錢機房主謀,並自行上網學比特幣知識,找游姓男子等3人成立比特幣洗錢中心,協助詐騙集團漂白贓款。
刑事局分析,陳男經營比特幣洗錢中心有5道關卡,車手領到贓款後,先透過人頭銀聯帳戶配合U盾購買比特幣,為規避查緝,洗錢中心以人頭手機安裝App錢包回買比特幣,最後再用U盾轉給幕後主嫌。
警方查出,陳男製作教學指南準備擴大營運招募,所幸先順利破獲。
比特幣屬新興虛擬貨幣,陳男用複雜洗錢模式,以網路銀行U盾結合比特幣帳戶交易,透過偽造大陸身分證及人頭配合視訊騙過大陸比特幣交易平台實名身分認證機制,避免日後遭追查。
警方掌握線索後,前往桃園市民宅搜索,緝捕陳男等8人。警方訊後違反詐欺、行使偽造有價證券、洗錢防制法及銀行法把人移送新北地檢署。
警方解釋,比特幣是點對點形式的虛擬貨幣,不用由特定貨幣機構發行,目前有很多國家不承認比特幣交易模式,1元比特幣換算約新台幣1萬4000元。10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