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聖吉16號漁船遭日本違法扣押,馬總統提出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反對日本違法擴權、強力維護漁民權益3項嚴正聲明,並要求行政院強力交涉、全力護漁。
針對具體護漁政策,海巡署指出,配合漁政單位每年都會執行公海巡護,像去年7、8月就執行過1次護漁政策,「哪裡有漁船,就往哪裡去」,只要是國際認定公海區域,每年都會執行2次護漁措施。
官員表示,位在西太平洋的「沖之鳥」12浬外屬公海,但日本政府卻認定為「島」非「礁」,並劃定經濟海域,才會擅自扣押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後續公海護漁細節已持續和農委會漁業署進行討論研商。
據了解,「沖之鳥礁」鄰近海域漁獲量不多,每年魚汛期約有10幾艘漁船到鄰近海域捕魚,且「沖之鳥礁」12浬外屬公海,海巡署為把有效執法能度放在常態護魚地點,像是台菲交接海域,但對於公海海域,若有國籍漁船前往捕魚,必會派船前往護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