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8月間判鄭捷須賠償死者潘碧珠的家屬及蕭姓等7名傷者,共新台幣 3091萬餘元,因雙方沒上訴,日前已定讞。另有死者解青雲的母親高懿文等多組死者家屬及被害人,在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理期間,對鄭捷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今天開庭,並以視訊方式,訊問在押的鄭捷。
高懿文等12名原告,分別主張要求鄭捷須賠償800萬元、200萬元、1023萬元、976萬、1000萬元、300萬元、300萬元、180萬元、200萬元、211萬元、217萬元及729萬元;法官訊問鄭捷對原告求償有何意見?鄭捷透過視訊表示,「我願意按照對方要求賠償,希望不要提訊我或視訊出庭,我放棄出庭權利」。
法官再問鄭捷,是否與刑庭時一樣主張自己心神喪失?鄭捷透過視訊表示,「沒關係、不主張心神喪失」,法官再三詢問確認說,「可能影響刑事三審判決喔」?鄭捷仍答「對,我不主張」。法官庭末諭知準備程序終結,明年1月中旬進行辯論庭。
高懿文庭訊後表示,鄭捷不出庭,完全沒有誠意,只是讓她們一次一次的痛,她希望法官在農曆過年前,能將這起案件判決,好給兒子一個交代;她談到兒子哽咽說,10月底高院刑事宣判前的最後一次開庭,「我有感覺到兒子在我身邊,他叫我安心,他才能放心,我平常如果想兒子的話,會去廟裡拜拜」。
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刑事部分,鄭捷一、二審均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