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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開好了才送審 環團籲緩審滿地富

中央社/ 2015.10.06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6日電)東海岸開發衝擊部落文化,環團今天說,在海岸管理法、原住民基本法相關規範公告前,應緩審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其他東海岸開發案也都應暫緩。

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早在民國91年就已通過環評審查,但長達13年未有實質工程。到了103年滿地富將其中部分開發用地借給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東管處)進行芝田路拓寬工程。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說明,芝田路拓寬工程道路緊鄰自然保護區,位於一般保護區與自然保護區中間,道路用地包含國土保安用地及水利用地,因沒有變更為道路用地,導致現況與地目不符,「事實上,該拓寬道路也未經環保署同意變更,就已開發完成。」

地球公民基金會追查發現,東管處在102年其實有在籌備芝田路拓寬的環評,但之後卻無下文。原來後來工程縮短100公尺,剛好可避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認定標準「沿海自然保護區中道路拓寬1公里以上需環評」的規定。

環保署明天才要針對上述事件進行相關環評變更內容審查,環團質疑,滿地富早在91年就通過環評,東海岸許多大型投資都是十幾年前就已通過審查,卻等待時機遲不開發,如今社會和環境都產生變化,這些陳舊開發造成諸多合法卻不合理的狀況。

蔡中岳指出,雖然環評法有要求環評通過3年內若無動工,需進行環差確認環境變化,但卻無更細的規範。「許多業者即便有在3年內宣示性的動工,但接下來不管停工10年甚至20年,環評許可都不會失效,十分荒謬。」

環團呼籲,應暫緩審查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並在海岸管理法、原住民基本法相關規範公告前,其他東海岸開發都該暫緩。交通部觀光局也不該再拖延,應修改符時宜的「觀光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辦法。環保署更應檢討超過5年未開發的老舊環評,彌補現行環評制度的疏漏。10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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