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去年園區歲修,「阿河」暫移到苗栗縣安置,園區整修完畢後要載「阿河」回天馬牧場,「阿河」卻在運送過程中跳車摔落地面重傷。
業者次日僱用怪手要將「阿河」放入魚塭,卻又發生裝載「阿河」貨櫃吊孔斷裂,導致「阿河」二度受傷。去年12月29日上午,「阿河」在魚塭內死亡。
台中市政府認為張姓飼主違法,從民國101年到104年7月13日,共68次稽查,發現26次違規,顯見飼主無視動物安全保護,將金錢利潤置於第一,依法裁處張姓飼主50萬元罰鍰。
張姓飼主訴願遭駁回,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張姓飼主對「阿河」無故意虐待或傷害,導致死亡情事,撤銷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