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嚴重傷亡。新北地方法院歷經半年多的審理,今天下午宣判。
地院判處被告鄭捷殺害4人,分別判4個死刑,以及造成22人受傷,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中指出,法官在審理時發現鄭捷早就選定捷運下手,從他在警方筆錄內容,鄭捷供稱捷運車廂內殺人,因為人又多,又不好逃。
他也供稱,從搭乘捷運經驗來看,他覺得萬華龍山寺站到板橋江子翠站間,是所有捷運過站時間最長的一段,他行凶時有更多時間、殺更多人,可以達到短時期大量殺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