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昨天晚間10時許接獲通報,有民眾在新莊區19號越堤道附近的遙控飛機場遭煙火炸傷;消防員抵達現場後,發現34歲的陳姓婦人臉部遭炸傷,除上嘴唇有2公分撕裂傷,左臉頰及左眼受有1%面積2度燒燙傷。
另一名傷者為陳婦2歲3個月大的嚴姓兒子,臉部紅腫,兩人生命徵象均穩定,經消防人員初步急救處置後,將2名傷者送往亞東醫院治療。
至於是何人施放煙火,仍有待警方及消防人員清查。
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張福遺今天表示,依據「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平日規劃3處、特定假日7處供民眾施放爆竹煙火,且一般升空類及飛行類煙火,只能在上午6時至晚間22時施放,若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