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菁茵荋引進販售威力纖、美麗纖二大減肥產品,沒有詳查含有禁藥成分,4年來透過各通路及赴大陸設點,共計販售上百萬顆,獲利新台幣千萬元。
台北地檢署去年7月偵結威力纖案,起訴製藥商黃振康、林明融、葉枚耕、販賣者陸奕中及菁茵荋公司等4公司。至於菁茵荋公司股東連惠心、菁茵荋公司總經理曾心怡及販賣者黃麗冠獲緩起訴;幕後提供原料者辛文祥被通緝。
檢方當時考量連惠心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依照公司千萬營收,以過失比例計算,命連惠心須繳交國庫600萬元,曾心怡則繳國庫400萬元。但曾心怡未繳清400萬元,而今天遭檢方撤銷緩起訴處分,將她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