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今年4月16日依採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處郭力恆1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應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104億元,全案定讞。潛逃的汪傳浦遭法院通緝,目前疑藏匿在英國。
特偵組表示,瑞士司法部凍結汪傳浦及其家人在瑞士相關帳戶共計9億美元,為追繳汪與郭的不法所得104億元,日前已將最高法院判決翻譯法文版本,向瑞士司法部請求司法互助,重點在於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的內容有認定汪與郭為共犯關係,請求匯回不法所得。
此外,汪傳浦日前向瑞士司法部提出異議並請求解凍帳戶,主張自己並無犯罪;特偵組這次將最高法院判決翻譯法文版本交送瑞士,則主張郭與汪為共犯關係,汪確實有犯罪,請求瑞士當局勿解凍帳戶。
特偵組表示,目前相關查扣金額,僅有郭力恆在瑞士遭凍結、已匯回台(目前由最高檢察署保管)的2471萬6690美元(約新台幣7.4億元)。
另外,郭力恆併科罰金2億元部分,台中地檢署將於26日傳喚郭力恆到案執行,因郭多次主張沒錢繳,他將可能入監服易股勞役6個月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