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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入監 北檢囑託雄檢

中央社/ 2014.11.2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遭判7年定讞。台北地檢署審酌陳哲男戶籍在高雄市,今天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發監。

法界人士表示,依程序檢方收判後,最快兩週發監執行,但如果囑託其他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發監,實際發監時間會再往後移,陳哲男應在12月中旬發監。

陳哲男被控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時,自稱願協助擺平司法官司,陸續向有案在身的前新偕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梁柏薰收受新台幣600萬元。梁柏薰後來發現陳哲男根本無法疏通司法案件,民國93年在香港開記者會爆料全案。

最高法院11月2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陳哲男7年定讞。台北地檢署收判後,審酌陳哲男戶籍在高雄,將案件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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