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高姓男子今年5月初因涉嫌妨害性自主,經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拘提到案,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高姓男子7月獲釋後,仍不知悔改,8月28日在網路聊天室網站結識被害女子後,將被害女子拐騙至自己住處,強制性交得逞。
後來,高姓男子還將被害女子拘禁,控制她行動,並將被害女子載到旅社賣淫,每次性交易所得新台幣800元,都由高男取走。
警方8月30日順利在高男住處救出被害女子,今天通知高男到案說明,高男坦承犯行,全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妨害家庭、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