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劉男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卻不知悔改,在民國100年2月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男網友,得知對方曾和14歲少女援交。
劉男心生歹念,在同年5月打電話給少女,佯稱手上有少女援交的性愛照片及光碟,開價勒索新台幣20萬元,少女討價還價後協議以3萬元成交,雙方約好在速食店付款;但劉男開車到場後,發現少女及家長都到場,嚇得錢也沒拿就落荒而逃。
少女由父母陪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法院審理時,劉男認罪,法官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劉男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卻不知悔改,在民國100年2月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男網友,得知對方曾和14歲少女援交。
劉男心生歹念,在同年5月打電話給少女,佯稱手上有少女援交的性愛照片及光碟,開價勒索新台幣20萬元,少女討價還價後協議以3萬元成交,雙方約好在速食店付款;但劉男開車到場後,發現少女及家長都到場,嚇得錢也沒拿就落荒而逃。
少女由父母陪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法院審理時,劉男認罪,法官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