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綽號「瓠仔」的許男與2名友人合夥擄人強盜,在民國94年3月到台北市大直豪宅區尋找下手目標。他們鎖定被害人後,亮出刀和改造手槍嗆聲威脅,不顧被害人抵抗強行蒙眼上銬綑綁,順勢強押上車,搶走被害人的手錶、現金新台幣5000元後逃逸。
案情一度陷入膠著,同案被告落網遭判刑確定,並咬出許男。全案靠著警方在車內地毯採集到的菸蒂證物,去年比對出與許男等人的DNA相符,最終破案揪出真凶。
許男到案後矢口否認,辯稱只是跟著去討債。但法官根據同案被告證詞,認定許姓男子犯行明確,但造成被害人身心傷害,惡性不輕,被告犯後毫無悔意,依加重強盜罪判刑8年半,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