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0歲的張男在去年9月18日帶著飼養的小型柴犬到新北巿新店區散步時,巧遇一名女子帶著拉布拉多導盲犬,柴犬當場失控快速奔跑到拉布拉多周圍狂吠不止。
檢方指出,張男沒有阻止柴犬狂吠,且明知導盲犬沒有任何攻擊行為,竟拿起拖鞋往導盲犬的頭部丟擲,導致導盲犬的左眼約1/4範圍水腫造成視野功能喪失,等於一眼視能毀敗,不能再當導盲犬。
檢方說,導盲犬屬於社團法人台灣導盲犬協會所有,女飼主是寄養家庭,導盲犬仍在受訓階段,協會後來控告張男。
張男跟檢察官說,當時是自己的小柴犬被大隻的拉布拉多咬及攻擊,他沒有攻擊拉布拉多。
但檢方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以及相關證人發現,拉布拉多天性溫和、沒有攻擊性,認定張男說謊,罪證明確,依毀損罪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的無故傷害動物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