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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遭訴 涉洩密案大事記

中央社/ 2013.11.0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案件,今天偵結,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以下是全案大事記:

--民國102年8月31日,檢察總長黃世銘晚間赴總統馬英九官邸,主動向總統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9月1日,馬總統就黃世銘所報告其中不了解的細節部分,進一步請黃世銘到寓所說明。

--9月5日,特偵組將關說案簽結。

--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立法委員柯建銘關說,指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就柯建銘在全民電通案遭控背信獲判無罪後,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特偵組將曾、陳分別函送監察院及送行政評鑑,曾勇夫當晚請辭獲准。

--9月8日,特偵組澄清,因涉案人員層級為立法院院長及行政院部會首長,且對國家社會影響重大,黃世銘依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據以向馬總統提出報告,合乎憲法規範意旨。

--9月9日,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到特偵組,控告馬總統、黃世銘、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涉嫌洩密。

--9月10日,台北地檢署指出,多人告發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涉犯洩密等罪,案件均發交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依法偵辦。

--10月2日,馬總統說,他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見面,內容是行政不法的調查,而非刑事不法,所以不涉及個案偵查不公開的洩密問題。

--10月3日,北檢以被告身分傳喚黃世銘到案說明;以證人身分傳喚馬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11月1日,全案偵結,北檢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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