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許男在去年9月9日上午,以慶生為由,邀請前女友到新北市中和區住處餐敘。
檢方表示,女子抵達後,許男即從冰箱內取出摻有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的奶茶給被害人飲用,女子喝下後,感到頭昏暈眩、意識逐漸模糊而陷入昏睡。
檢方指出,許男趁前女友無力抵抗之際,性侵被害人得逞,並在當晚陪她回家;大樓警衛見女子意識恍惚,甚至無法站立,隨即通知被害人家屬,全案才揭露。
許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案發當天確實曾和前女友發生性關係,但沒有在飲料內下藥。檢方偵查後,認定許男犯後飾詞狡辯,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許男,並具體求刑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