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昨天證實,李明哲「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中國大陸有關部門調查。
邱垂正說,家屬為長期爭取李明哲在中國大陸權益,有計畫聘請中國大陸律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都會提供必要行政協助,也已向陸方提出要求,將由陸委會及海基會陪同家屬人道探視,轉交藥品。
他表示,政府已透過包括陸委會與國台辦、海基會與海協會,以及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機制等既有聯繫機制和對岸聯繫,並正式向陸方要求依據協議規定向政府通報。如果對岸願意啟動熱線,陸委會也願意以熱線與對岸聯繫溝通。
邱垂正也再次要求陸方,應該立即說明李明哲關押地點、涉及法令、限制人身自由時間等事項,並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通報機制進行通報,同時具體回應政府及相關家屬訴求。
中國大陸今年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辦法」後,李明哲是第一位遭到拘留的台灣非政府組織人員。
邱垂正說,依據海基會過去協處案例,並沒有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在大陸被依違反國家安全為由逮捕,這次是首例,事件格外引起NGO人士關注。陸委會呼籲陸方應避免政治因素影響兩岸NGO團體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