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修改兩岸關係條例,管制退離職人員包括中將以上軍官、政務副首長以上政務官、涉密程度較高的官員赴陸,管制至少3年,並增訂申報機制,涉密程度高者,管制期屆滿後赴陸仍需向原機關申報備查,若原機關認為有必要,部分人員需終身申報,違者可能被追回月退俸或罰錢。
海軍退役中將蘭寧利受訪時說,退將如果要到大陸參加研討會之類的活動,對方可能有軍政人員參加,如此先向主管機關報告,這是合理的,但一般私人旅遊,如果也要終身報備,根本是矯枉過正。他批評政府作為就像是1950年代初期的麥卡錫主義,動輒給人戴紅帽子。
蘭寧利說,許多美國的退役將領退役也應邀到中國大陸參加論壇、座談會,美方似乎沒人懷疑他們會洩密;政府以洩密為大帽子,說穿了在意的其實是面子問題,何況台灣已經制定國家機密保護法,每項機密都有解密的年限。
日前因為出席中共紀念孫中山大會引發爭議的退役中將吳斯懷說,只要法律規定,自己一定會遵守,但他反對把退將當圖騰的行為。
吳斯懷說,他想從憲政與國家制度穩定性的觀點來質疑這項政策,如果認為退將或前官員前往大陸就可能洩密,「那麼要不要考慮限制其他國家?難道我國的機密被洩漏給其他國家就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