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劉世芳、李俊俋與王定宇分別提出4版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陳其邁版除針對非經許可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機關、團體合作,或涉及政治性內容合作行為,分別提高罰鍰到新台幣100萬元到500萬元、10萬元到500萬元不等。如果侵害國家主權或損及國家尊嚴,還可停領月退休金及相關給與。
李俊俋版是針對非經許可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機關、團體合作等,可停領月退休金及相關給與。
劉世芳提案則規定退休少將以上,前往中國管制改為終身,政務人員也從原本管制3年,改為3年、6年、12年不等。
提案中指出,未依規定向審查會申請,原本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大幅提高到可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取消違背國家忠誠義務者退休俸及相關給與。
王定宇提案,未依規定提出赴中申請,或非經許可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團體合作,或涉及政治性內容合作行為等,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減領50%月退休金及相關給與、第三次喪失領受月退休金及相關給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