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訴訟案發展多年,以下為國史館提供資料。
2005年,蔣方智怡將兩蔣日記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並陸續公開。
2010.12.1,天下文化出版社及中研院近史所想要出版部分兩蔣日記,引發蔣友梅不滿,於台灣提告蔣方智怡,確認所有權為9人。
2011.4.2,上海陳瑤光發聲明給中研院和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聲明其亦為繼承人。
2011.10.4,台北士林地院開庭審理蔣友梅與蔣方智怡訴訟案,辯論終結。
2011.10.12,宣判前夕,蔣友梅撤告。但其後雙方仍未達成協議。
2013.9.20,胡佛研究所為避免遭告訴,於美國法院提起確認所有權之訴訟,將所有可能主張日記所有權的人都列為被告。
2013.10.25,蔣方智怡等7人,將日記權利移轉給國史館。
2014.3.7,因國史館承受日記權利,史丹佛大學追加國史館為被告。
2014.5.6,陳瑤光之子陳忠人於美國提出答辯,主張由史丹佛大學保管。
2014.10.10,蔣友梅於美國提起交叉訴訟,主張由蔣友梅1人決定日記處置。
2015.9.2,美國法院同意國史館的主張,裁定停止訴訟90日,要求國史館在台灣提起足以確認所有權之訴訟。
2015.10.17,國史館在台灣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將美國訴訟中所有的被告納入為被告,並增加蔣緯國家族後人為被告。
2016.10,蔣孝章將日記權利移轉給國史館。
2016.11.11,台北地院言詞辯論庭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