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從民國49年12月28日施行迄今,雖經兩次修正,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或無法符合實際需求,確有通盤檢討必要。此外,為提升志願役招募成效,以利配合募兵制推動實施,同時考量社會環境變遷等,擬具修正草案。
內政部說,為協助現役軍人購置或修繕房屋,及減輕資金壓力,內政部參考英國、美國提供軍人優惠房貸制度,增訂國防部得洽金融機構,提供現役軍人優惠房貸。
為鼓勵現役軍人培養簡樸及儲蓄習慣,草案增訂,國防部得洽金融機構提供現役軍人薪資儲蓄優惠存款。
此外,由於軍人職業特性和其他行業不同,為讓國軍官兵充分享有完善保險服務,草案增訂,國防部得洽保險業者規劃各類保險商品,提供現役軍人依意願自費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