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表決確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名稱,下午再表決通過條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下設黨產處理委員會。表決結果為出席103人,贊成72人,反對31人,棄權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