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德發布新聞稿表示,交通部近5年平均每年徵收431.95億元汽燃費,除中央政府保留289.26億元,台北市平均分配到66.86億元、高雄市分到36.18億元,其他新改制的直轄市與縣市,總共才分到39.65億元。
他說,現行分配比率是依行政院70年的函示,這段時間台灣人口分配及城鄉發展有很大轉變,交通部已綜合考量交通車輛數、道路面積和人口數等因素,初步擬定新版汽燃費分配公式,預計最快明年施行。
陳根德表示,據新公式,台北市將減少31.54億元,降至35.32億元;高雄市分得32.96億元,減少3.22億元;新北市增加21.04億元,桃園市增加13.23億元,台中市增加21.25億元,台南市增加17.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