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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爆公教家屬有薪假 非額外規定

中央社/ 2015.07.06 00:00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6日電)塵爆公教家屬停止上班15天可領薪水,引起外界多所討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晚說明,是依現行辦法執行,並非是塵爆後特別新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張念中今天上午宣布,八仙樂園塵爆事件傷患家屬若是公教人員,為照顧傷者,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止上班15日,並可領薪水。

由於消息一出不少網友質疑恐是因塵爆而特別訂規定,另也不解為何人為事件卻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人事行政總處晚間特別提出說明。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逾2年未修改,且僅限天然災害明顯已不敷現行實況,例如去年高雄發生氣爆重大災害事件,為讓各地方政府在面臨「非天然」災害時的停班課標準有明確準據,經參酌「災害防救法」等相關規定,歷經6個月研議時間,今年6月中旬經行政院核定,並在6月29日發布實施,因此時間上很巧,但並非是額外提供有薪假。

官員指出,新增訂的辦法擴大適用範圍,讓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因人為或意外災害有重大傷亡者,得在15日範圍內,由各機關(學校)視實際需要給予當事人停止上班登記,也就是帶薪休假。

人事總處強調,塵爆傷患家屬為公教人員,考量傷者家屬需投入較長時間照顧及陪伴,再加上辦法才剛剛修正,因此通告各機關首長能在法規許可範圍內,多予彈性考量,方便同仁請假以照顧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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