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徐衍璞今天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頒給對象是民國34年9月3日前入伍參與抗戰的國軍官、士、兵。
徐衍璞說,這次頒發的紀念章是依據民國35年10月頒發的紀念章樣式製作的復刻版。紀念章下頭的圖案是盧溝橋,紀念七七事變,中間是蔣中正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肖像圖,代表蔣中正領導抗戰勝利。徐衍璞說,第一批印製6000枚,申請沒有期限。
媒體詢問,抗戰期間在人民解放軍前身八路軍編制下的民眾是否可以申請?抗戰結束後成為其他國家甚至成為中國大陸國民的人也可以申請?徐衍璞強調,必須正視參戰前輩的貢獻,只要34年9月前是中華民國國軍都可以申請。
現居住於臺、澎、金、馬等地區者可以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填具申請名冊,函送國防部審頒,並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給申請本人;或是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由國防部寄送申請本人。
現居住於海外地區者可以本人填具申請表,送至中華民國各駐外館處,由各駐外館處逕函送國防部審頒,並由外交部協助轉送至各駐外館處發給申請本人;無外館地區,由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由國防部寄送申請本人。
現居住於港、澳地區者可以本人填具申請表,送至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由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逕函送國防部審頒,並由陸委會轉送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發給申請本人;或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由國防部寄送申請本人。
現居住於大陸地區者可以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再由海基會逕函送國防部審頒,並由海基會寄送申請本人;或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並由海基會寄送申請本人。
國防部審頒紀念章時,同時製發證明書一幀(將填註申請人抗戰勝利時軍種階級),並附「抗戰紀要」一份。國防部表示,將配合紀念抗戰勝利70週年相關系列活動時機,辦理公開頒發紀念章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