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刪年慰金傷18趴;部份退役官兵重計優存金額」,國防部晚間作出說明。
一般來說,服役20年以上的退伍軍人所領的終生俸來源分兩部分,一是依據退伍時的階級、年資所計算出的月退俸;二是退伍時軍險解約所歸還的保費,可以存入台銀優惠存款帳戶,以年利率18%計息。不過,民國86年以後的年資,不再計算累積。
國防部對退休給付總數,訂有所得替代率上限,不得超過退伍前薪資的某個成數。因此如果「月退俸」加上「18%利息」超過規定,就會限制優惠存款的本金額度,不允許其「存滿」。
而從民國101年起,行政院規定凡退休俸高於新台幣2萬元以上者(民國103年調高至2萬5000元),不再發放「年終慰問金」,連同「退除所得」超過所得替代率百分比上限者,減少其保險給付優惠存款金額。
有退役士官發現,自己原本給付已達上限,所以不能將所有保險金都存入優存帳戶。如今刪除了年終慰問金後,卻仍然運用原先的條件計算退除所得,不但不公平,而且影響本人權益。
國防部經調查發現,有108位軍職退伍人員相關權益受到影響,每月減少優存利息約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國防部日前回函告知這些退伍官兵,可持公函向台銀申請提高額度。消息傳出之後,許多退伍人員紛紛詢問能否比照?
對此,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在依法行政原則下,有資格提高優存額度者,清查結果全國共有108人。
國防部也歡迎對自身退除所得有詢問需求之退除袍澤,可聯繫相關單位業管人員。(國防部人次室:02-29114145#637025-26;陸軍司令部:03-4991260、03-4709438;海軍司令部:02-25333181#683462、683481;空軍司令部:02-253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