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案適用。
外界質移一般司法機關不了解軍中制度,可能造成誤判,羅瑩雪晚間受訪表示,未來希望朝各法院成立軍事專業法庭接審案件方向進行。目前在軍事監獄的300多人也會移到普通監獄。
她說,有關凌虐部屬的定義,未來會在陸海空軍刑法中增列條文明確定義。
根據行政院日前開會所達共識,凌虐是指非因軍事訓練、勤務必要,使人受凌辱、虐待等非人道待遇的行為。
至於軍法官能否轉任法院法官,羅瑩雪說,涉及考試制度,必須再討論。
此外,談到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籌備情形,羅瑩雪表示,委員會採任務編組,成員15人,由政務委員兼任召集人;已提建議名單供行政院長江宜樺選聘,名單近期確認,委員會組成至少要1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