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2日電)某平面媒體日前大幅報導行政院院會通過「客家基本法」草案,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郭素春今天表示,客家委員會以新台幣100萬元刊登廣告,應評估效益,把錢花在刀口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委會99年度預算,客委會主委黃玉振呼籲立委支持「客家基本法」立法。郭素春質詢時拿著某平面媒體有關「客家基本法」的報導,詢問是否花錢買版面?是否獨厚某家媒體?
黃玉振回答,這是整合行銷作業,晚報部分花了40萬元、日報部分花了60萬元。他並強調,絕對沒有獨厚任何一家媒體,會選擇這家媒體,是因為這家媒體同時有日報和晚報。
郭素春還質疑花100萬元刊登新聞廣告,有沒有評估效益?現在國庫拮据,客委會應該把錢花在刀口上。
黃玉振表示,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刊登,就是希望有更多人瞭解「客家基本法」,以利客家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