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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新北市申請展,即日起受理申請!

中央社/ 2017.05.0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70501 09:51:0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藝術家積極創作,展現創意與巧思,並讓民眾樂於親近享受藝文之美,特別提供藝術交流的平臺,「新北市藝文中心」及「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等兩處展館正受理下一年(107)度1月至12月之參展檔期申請,歡迎全國優秀的藝術創作者把握機會,踴躍送件參加審查。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所屬「新北市藝文中心」及「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均有完整的展出設備,平時除辦理各項邀請展、主題展外,更提供創作者與藝術團體申辦個展、聯展。「新北市藝文中心」的展場包括「藝文館」、「特展室」及「藝廊」;「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則提供藝術廳A、B兩廳。

107年度個展與聯展之申請自106年5月1日起開始受理,至106年5月31日截止,類別包含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歡迎從事美術創作的個人或團體,踴躍提出申請,審查通過者將優先依其意願安排展出。另外,為讓更多藝術家及團體有展出的機會,文化局提醒,近兩年內曾在本局申請通過且安排展出者或學校、社團之畢(結)業展等不予受理;另外,插花、樹石、盆景、漫畫與各式收藏品展覽等非屬純美術範疇者,亦不受理申請。

欲申請107年度美術展覽的各方好手,敬請把握機會,於106年5月31日前送件參加審查,通過者將安排於107年1月至12月展覽檔期,歡迎全國優秀、傑出藝術創作者踴躍送件。相關申請資料可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便民服務/藝文補助及申辦表單/美術展覽申請)下載,或洽文化局藝術展演科(02)2950-9750分機117邱小姐。

 

訊息來源: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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