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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府與勞動部合辦「106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含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說明會」

中央社/ 2017.03.28 00:00
屏東縣府與勞動部合辦「106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含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說明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70328 15:04:24)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為我國重要之社會保險制度,相關法令歷經多次修正及行政令釋繁多,攸關勞工權利義務甚鉅。為使投保單位及所屬勞工瞭解最新勞工保險法暨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及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內容。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與勞動部於3月27日假本縣勞工育樂中心305視聽室辦理「106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含勞保年金改革方案﹞」業已完竣,促進勞工權益並落實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法制事宜。

活動由勞動部黃琴雀科長、張甄庭專員及黃進發專員擔任講座。宣導會對投保單位之責任及義務、勞工保險各項給付規定及為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女化趨勢,未來領取年金給付者愈多,繳納保費者愈少,造成年金財務龐大壓力,故勞保年金將進行改革;職害保險目的、勞保職業傷害及職業病如何認定、職業災害保險未來方向,就業保險相關權益、適用對象及失業給付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等相關法令之闡釋以及案例解析,皆詳盡說明,讓參與宣導會之投保單位及勞工多能釋疑。

綜合座談由勞工處謝副處長、勞動部黃科長等及勞工保險局屏東辦事處林主任共同主持,參與座談者,提出對於107年起年金之請領年齡由現行之60歲提高至61歲,其減額年金之計算最低請領是幾歲、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被駁回如何申請爭議審議、具備何要件方可申領失業給付、勞保年金改革是否有規劃地板條款、勞保老年一次給付及年金請領之計算基準、勞退6%提撥及公務人員退休後再受僱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如何替其加保問題等,皆有極詳細之解釋與說明。

因本次名額有限,未能參加此次宣導會者,若對於勞工保險法、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法等法令有所疑問時,請電話08-7377027、7377037勞保局屏東辦事處或詢問或勞動部02-85902777。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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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1084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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