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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公布對進口之不鏽鋼管反傾銷案終判結果 我涉案貨品被課徵2.38%~29.04%不等之反傾銷稅

中央社/ 2016.10.0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1001 09:51:04)依據駐泰國經濟組9月23日函報,泰國商業部外貿廳公布不鏽鋼管(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反傾銷案終判結果,將對來自我國、韓國、中國大陸及越南之出口廠商課徵反傾銷稅,自公告日(105年9月16日)之翌日起實施,為期5年。其中,對我國受調查廠商課徵2.38%~12.29%之反傾銷稅,對我國其他出口廠商課徵29.04%。另韓國、中國大陸、越南出口商則分別被課徵11.96%~51.53%、145.31%、310.74%之反傾銷稅。

本次遭泰國反傾銷調查之涉案不鏽鋼管用途主要可做為自來水管、海水設備等,相關稅號包含HS 730531、730611、730621、730640、730661等項下,調查期間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據泰國海關統計,2013至2015年泰國進口我國涉案產品數量分占泰國進口涉案產品總量之15.97%、21.21%及17.01% (詳附表)。

值得注意的是,若泰國廠商進口適用該國工業園區管理局、泰國投資委員會、泰國海關等相關規定,其進口係為再出口,則可免徵反傾銷稅。

此次調查期間,我駐外單位密切追蹤案情發展,受調查廠商亦積極配合泰方來臺實地訪查及提供相關資料應訴,雖我廠商所獲稅率相較他國之高額稅率已較低,惟終判結果仍維持對我國課稅,不利我產品出口,經濟部對此深感遺憾。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將持續透過官方管道與泰國政府進行對話,促請其審慎採取貿易救濟措施;另並加強了解我國業者需求及困難,規劃因應措施,為我商排除可能之貿易障礙。貿易局亦提供廠商行政複查與落日複查等應訴之律師、會計師費用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辦公室電話:02-2397-71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施科長惇怡

聯絡電話:02-2321-2824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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