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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受理申請至8月底

中央社/ 2016.07.27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727 14:18:11)原住民世代與森林共存共榮,長期仰賴山林資源發展其經濟活動,惟受限於山坡地相關法令的規定,致使原住民在土地利用過程,受到諸多限制,經過長久爭取,終於立法頒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除可厚植臺灣森林資源,維持國土保安,水源涵養及水土保持等功能外,並對於土地遭限制之原住民予以補償,真正實現土地正義。

經統計全臺灣林地符合申請資格之土地約6萬餘公頃,其中屏東縣就佔了2萬餘公頃(佔了全國的三分之一),而獅子鄉林地面積5,942公頃為全國各鄉鎮之冠,甚至等同花蓮縣全縣預估面積。

屏東縣政府呼籲,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受理至8月底止,請符合規定之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攜帶身分證影本、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等資料至鄉公所填寫申請書辦理申請,相關申請須知可至縣府原住民處網站查詢。

為讓族人重視自身權益鼓勵踴躍申請,縣府原住民處另訂7月28、29日分上下午下鄉辦理4場次宣導說明(依序為牡丹鄉公所、獅子鄉公所、來義鄉公所、瑪家鄉公所),請原住民朋友踴躍參加。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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