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年來我國人口結構少子化及老年化,預計114年老年人口達20%,為超高齡社會,軍、公、教、勞等退撫及保險之潛藏負債合計已逾新臺幣17兆元。未來雖可透過提高費率及降低給付改善,未必成為實質債務,惟如現行年金制度不改革,屆時因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相關潛藏債務將成為政府實質負擔,財政壓力極為沉重,改革刻不容緩。
張部長在演講中所提之例子,主要在說明年金改革之急迫性,事實上此類案例,在政府於103年完成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後,明定退職所得替代率不得超過80%,類此早期退休人員替代率過高情形,未來將逐步獲得改善。
惟鑑於年金財務之永續發展,攸關國家財政健全及代際負擔公平,為澈底解決年金保險之相關問題,各相關主管部會已分別研擬相關修正改革法案,朝多繳(提高費率)、少領(降低給付水準)、晚拿(延後起支年齡)及強化基金運用績效等方向努力,上開各修正案已於102年送立法院審議,由於影響層面廣,迄今尚未完成立法。
財政部呼籲,本案應積極凝聚各界共識,儘速推動完成立法,以健全國家財政及促進代際負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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