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將自公告日起9個月內完成調查,依據歐盟規定,自即日起相關產品(詳附件)須作進口登記,倘調查結果證實有規避情事,將追溯自登記日起課徵反規避稅。
我國廠商可於37天內,向歐盟執委會申請「豁免調查」,舉證確無轉運或出口中國大陸相關產品等規避情事;經調查結果證實確無規避情事,執委會可停止對該廠商產品之進口登記,廠商並可豁免被課徵反規避稅。
另相關利益團體及廠商亦可於公告日起37天內向歐盟執委會提交書面意見。貿易局呼籲我國生產業者主動積極向歐盟申請進行豁免調查,以維護合法權益。貿易局等相關單位亦會提供相關協助與資訊。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楊副局長淑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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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