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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我國研議參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之說明

中央社/ 2015.03.3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331 11:58:11)在維持國家尊嚴、符合國家整體利益之前提,及考量亞投行創始會員國須於本(104)年3月底前完成報名,始具制定有關會員權利義務章程之權利,爰我方於本年3月底前向中國大陸提出參與該行之意向書,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提交亞投行籌備秘書處,申請加入。

亞投行由中國大陸、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泰國、越南等21個國家於103年10月24日簽署備忘錄籌設,法定資本額為1,000億美元,初始認繳資本目標為500億美元,中國大陸將持有最大股份。依中國大陸規劃,亞投行係屬「政府間」性質之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側重於亞洲基礎建設。

我國於103年11月APEC會議瞭解中國大陸籌設亞投行相關資訊後,行政院即於103年11月6日第3423次會議院長提示及決議,請財政部妥善研擬我國未來因應對策。財政部經蒐集相關資訊後,於103年12月30日發文函請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就中國大陸籌設亞投行之我國立場提供研析意見。各單位分於104年1月中、下旬回復,財政部即彙整各單位意見,於3月4日完成評估意見。

截至目前為止,印尼、紐西蘭、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土耳其、韓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超過40個國家陸續申請加入。創始會員國於本(104)年3月31日截止申請,6月底前完成章程簽署,並於年底正式運作。

鑑於我國長期參與亞太區域多邊開發機構,對提升亞洲區域基礎建設及經貿發展應有貢獻,在維持國家尊嚴之前提下加入亞投行,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爰向中國大陸表達申請加入亞投行創始會員之意願,並規劃以我國參與現有國際組織之模式運作,以成為該行創始會員,參與制定章程工作,以確保我國權益。

聯絡人:徐科長振文

聯絡電話:(02)2322-8350

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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