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公司今天發表聲明指出,會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調查結果為基礎,釐清公司內部單位或廠商相關責任釐清,等到責任歸屬釐清後,將對特定廠商依合約規定及法律程序進行究責。
另有關週刊指出「人力資源系統」出包,機場公司也回應人資系統因前任系統開發商在開發過程有瑕疵,不符契約規定,已經在104年10月向法院提告,請求廠商損害賠償,全案已進入法律審理程序。而這套系統的承包維護廠商,無故拒不執行維護工作,也依約對廠商罰款外,並於105年2月終止契約。
有關報導中指出桃機傳出加班預算浮報,桃機公司也指出,相關人事費用(包含加、值班費)支給均符合「勞動基準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桃機公司嚴謹管控相關預算及費用支給,絕無員工溢領加班費及領取雙薪情事,媒體報導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