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網站上表示,成立於2008年2月2日,是依國際戰爭法、美最高法院判決規定下聯合成立的;2010年,受邀在美國華盛頓設置代表辦公室,他們也要求美軍結束佔領後,應歸還主權,回復自治,然後依序建立新的國家或邦聯。
網站文字指出,台灣民政府是美國軍事政府下的政府組織,不是台獨或中統等其他民間政黨的組織,目前共有超過5萬人持有由美國軍事政府授權台灣民政府發放的「台灣民政府身分證」,人民也可申請台灣民政府發行的USMG TCG紅色車牌。
他們主張,依國際法理,應讓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包括日本天皇保有台灣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台灣佔領全;強調不使用暴力或武力,促使各種方法使「流亡政府」中華民國結束在台佔領,對於中華民國政府所推動之事務,不合作也不配合。
網站強調「他們講求以法理為基礎,以法律途徑爭取合理的國際地位,所以走到哪都能站得住腳」。依網站說明,台灣民政府目前在台分宜蘭州、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與高雄州等5個行政區,全台47個辦事處,中央辦公廳則位在桃園市龜山區。